5. 「兼职」要你用自己的卡收钱、取现、转账,不管给多少好处费都不做
证据 A
说人话这类兼职挣的是几百块,代价是留一份案底。有人带着身份证和 1 张银行卡去指定地点,配合转账取款,挣了 500 多元。检察院没起诉他,公安还是拘留 10 日、罚 1000 元。另一人把自己和别人的银行卡、手机卡交给团伙收款取现,判 2 年 3 个月,罚 2.2 万元。
成本
不花钱。放弃这类「日结几百、带卡去银行」的活。
收益 · 原始数字
明知是犯罪来的钱和物,还帮着转移、收购、卖掉,或者用别的办法帮着遮掩的,判 3 年以下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(判刑的同时罚钱,也可能只罚钱)。官方案例:王某某按指示带上身份证和 1 张银行卡,到指定地点配合转账取款,赚了 500 余元。检察院没有起诉他,公安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拘留 10 日,并罚 1000 元。满某某把自己和别人的银行卡、手机卡交给团伙收款、转账、取现,判 2 年 3 个月,并罚 2.2 万元(全国)。换成虚拟币转走也一样。安某某等三人按电诈团伙的指示,用自己的银行卡收钱。他们在交易平台上把钱买成虚拟货币,再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,按比例拿提成。查实其中有被害人被骗的钱 50 余万元。三人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 2 年 8 个月到 3 年 3 个月,各罚 3 万到 4 万元(北京通州)
备注
把银行卡借给人、帮人「跑分」的后果,见第 8 节第 8 条(银行卡借给人)。本条讲的是自己动手取现、转账。收了钱换成泰达币这类虚拟币再转出去,也是同一件事。自己买币亏了钱为什么要不回来,见第 5 节第 45 条(别买虚拟货币)。「我不知道钱是哪来的」这句话,办案时不一定认。最高法、最高检点评满某某案时写明,法院会看你接触到的信息、钱怎么转换和转移、交易和账户有没有异常。再结合你的经历、和上游的关系,综合判断你知不知道。上面那起案子里没被起诉的,也被拘留了 10 日。
来源
全国人大2020
刑法(根据刑法修正案(十一)修正,第三百一十二条)
查看原文 ↗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
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(案例九)
查看原文 ↗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
依法惩治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典型案例(案例一、五)
查看原文 ↗本页为一般性信息整理,不构成医疗建议或法律意见。涉及具体病症、用药、纠纷,请咨询执业医师或律师;紧急情况拨打 120 / 110。
内容整理自《高性价比人生指南》(
GitHub,CC BY 4.0),本书做了结构化与增补。证据等级 A/B 指有可核对的研究或官方文件;C 为通行做法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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